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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总工会形成三位一体合力保障专项资金规范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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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30日)

  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下拨后,为保证专项资金规范合理使用,我们从严格把好使用发放关、财务管理关、监督审查关等"三关"入手,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形成了保障、财务、经审三部门联合发、管、审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确保了下拨专项资金按时足额发放,把党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了困难职工心坎上。
  一、规范操作,严格把好专项资金使用发放关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专门成立了专项资金发放领导小组,组长由主席亲自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主席和经审主任担任,成员由保障部、财务部、经审办、帮扶中心等部门组成。同时,制定了《七台河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发放工作。二是严格选择救助对象。特困职工管理是动态的。为保证准确而有针对性帮扶,每年年初我们都组织一次困难职工基本情况的调查。本次确定的发放对象是在2006年年初调查的基础上,基层工会组织再次入户调查筛选,并对筛选出的对象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后,上报到市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基层单位上报的救助对象按照审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核,审查就是根据上报申请救助对象的各种材料进行初审,将不符合条件的剔除;抽查就是在初审的基础上按上报总数随机20%的比例由领导小组派专人入户抽查,抽查中占抽查总户数20%不合格的单位将退回重报。抽查合格后经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并再次向社会公示。三是严格标准和发放程序。救助对象确定后,为保证及时足额发放,我们首先制定了符合我市实际的救助标准,即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特困职工每人按300元标准进行救助。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每人按300~1000元标准救助。因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根据具体情况由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其次确定了"统一审批、集中发放、本人领取、定期回访"的发放程序。规定不准单位代发、不准外人代领,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或户口本亲自领取的"两不准"要求。同时,为使帮扶资金真正救到急处、用到难处。救助工作中我们坚持了三个原则:(1)不重复救助的原则。确定对象时及时与民政、卫生、教育、团市委、妇联、残联等单位沟通,了解掌握他们对低保对象、残疾人、农民工、大病户、困难学生的救助情况,做到不与这些单位救助过的对象重复,尽可能地扩大救助的覆盖面。(2)突出重点救助的原则。针对我市为资源型城市和地方国有企业全部退出国有,工伤职工和下岗职工多的实际,我们把救助重点确定为四类困难对象:第一类是特困工伤职工;第二类是特困下岗失业人员;第三类是大病、重病特困家庭;第四类是各部门遗漏未救助的特困职工。市监狱职工宋俊峰患有很罕见的心脏内膜脱落病,造成家庭生活十分困难,2006年妻子又突患尿毒症,家庭生活无法维持。根据这一情况,我们把他家列为救助重点,姜主席亲自到他家进行走访慰问,并特例为他送去4000元救助金。(3)防止滋生等、靠、要思想的原则。在制定救助标准时,一方面做到真正能使困难职工实实在在得到救助,解决燃眉之急,另一方面还要防止滋长困难职工的依赖心理。如我们在助学中规定,助学一般不超过当年学费的20%。
  二、积极配合,严格把好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关
  为保证专项资金不被挤占、挪用和拖欠等现象发生,我们专门开设了专户存储该项资金;同时,为确保能够时时掌握此笔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方便查找、对帐,还专设了收入支出明细科目。并在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中严格把握好"五个环节",确保资金真正用到实处。一是把好救助金发放环节。按照救助金发放使用范围的规定,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法律援助、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六项支出,在发放过程中我们严格审查救助用途,如果确实是属于这六项支出的,我们在专项资金中支付,否则不允许在专项资金中支付;二是把好健全手续环节。专项资金发放需要具备几大要件,在帮扶中心提供的申请发放手续中,我们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必须具备身份证明、困难证明、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入学通知书、医院诊断证明、单位或街道社区证明、专项资金发放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否则不予付款,如果有特殊情况也需附说明方可付款;三是把好签章齐全环节。每笔支出需本人提出申请,提交帮扶中心审查确认后,提交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签批后付款,在付款时被救助对象、经办人、单位领导的签章缺一不可,否则不予付款;四是把好原始单据审查环节。对于每笔原始单据我们都要仔细检查它的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和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签名或盖章、接受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等,凡是存在大小写不符,有刮、擦、挖、补现象一律退回重开,否则不予付款;五是把好帐帐、帐表、账实相符环节。年末对于帮扶中心提供的决算报表数字,我们要和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认真核对,确保帐帐、帐表相符后方可上报。同时,在资金发放后我们要求将这部分档案按照财务档案的要求统一装订成册,由专人妥善保管。
  三、主动参与,严格把好专项资金监督审查关
  在专项资金管理与发放过程中,市总经审委员会办公室从源头上主动参与,切实发挥了审查监督职能,对资金发放使用的全过程进行了有效监督与审查。一是事前审计。专项资金下拨到位后,经审办及时进行审查,一看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实行了专户存储;二看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的《七台河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和发放标准,是否与总工办发〔2006〕34号和财建[2006]468号两个文件要求相符。二是事中审计。就是积极配合帮扶中心把好对象选择关,看确定的救助对象是否符合《细则》规定的"三类对象",避免超出范围使用现象的发生。同时,帮助把好集中发放关,帮助审查领取对象的证件是否齐全,是否由本人亲自领取等,防止带领和冒领现象的发生。三是事后审计。专项资金发放结束后,再进行一次资金管理使用的全面审计,认真审查资金使用过程是否存在不符合上级文件要求和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方面。同时,积极配合帮扶中心做好资金发放后的回访工作,进一步了解资金使用情况和被救助职工的家庭生活状况,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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